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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小微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申请指引

发布于 2020年05月27日 02:43

中小微企业招用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,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3个月以上社会保险费的,按每人1000元标准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。

申请材料: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;营业执照或其他登记注册证明复印件;招用人员花名册及劳动合同复印件:高校毕业生身份证、毕业证书复印件;企业的银行账户。

申请程序:符合条件的企业在招用员工并缴纳社会保险费满3个月后按用人单位法定登记证书(如工商营业执照)向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。廉江市市场监管局颁发营业执照的企业,向廉江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申请。

办理流程:1.填写样表。企业自行到廉江智慧人社(http://ljrs.zjzwy.com/ljrs/portal/columnList.action?columnId=40288391710c13dd01710f1e89d201b9网站下载《中小微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申请表》、《中小微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花名册》进行填报。2.申请。企业持申请资料到廉江市廉江大道北63号401室(廉江市人社局就业培训股,电话6628565)申请。3.审核。受理部门收到企业申请后3个工作日内对资料进行审核。4.公示。受理部门将通过审核企业名单通过官方网站等方式进行为期5天的公示。5.审批。经公示无异议的,受理部门(审批机构)在3个工作日出具审批意见,汇总当地受理企业和劳动者相关材料,向市人力资源和保障局申请资金划拨。6.资金划拨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自收到拨款意见5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按规定办理拨付手续。

其他:1.中型、小型、微型企业划型标准参照《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》(工信部联企业〔2011〕300号)执行。2.补贴申请可在连续缴纳3个月社会保险后提出,并应于高校毕业生稳定就业期限届满之日(即缴纳社保满3个月)起1年内提出。3.受理(首次受理)截止期限为2020年12月31日。